半月谈记者

导读

有道士开网店售卖号称“亲笔手绘、朱砂法印、法力巨大”的符咒;有道士专心经营道教文化公司,不赚钱的活动不参加;有道长为公司题字、站台,带道士频频出现在伪宗教场所“组团赚外快”……半月谈记者经过两年多时间追踪调查发现,山东知名道观泰山灵应宫“道教商业化”问题突出,而此现象并非个例。

道士“旷课”忙赚钱

近年来,多次有内部人士反映灵应宫部分宗教在职人员开设销售符咒、法事定制、代为开光的网店。

灵应宫一名张姓道士在某电商平台开设“妙易仙”“符佑堂”等店,售卖“招财符”“送子符”“驱邪符”“夫妻和合符”“安胎符”等各种符咒,售价从元到元不等。网店中可以看到该道士手持“郑重承诺”的照片和中国道教协会颁发的“道士证”照片,“道士证”上所写的单位为泰山灵应宫。

该道士在开设的网店“符佑堂”中称:“本店所有灵符均出自泰山道教法师张道长亲自手工绘制。绘制过程中受碧霞元君(泰山老奶奶)庇护,聚五岳独尊泰山之灵气!”

该网店打出标语——“符咒为打通天地能量场,沟通灵界信息的载体”“(张道长)精研道家法术,奇门遁甲,在符咒方面尤为擅长”“画符若知窍,惊得鬼神叫!”“弄假玄虚必遭雷劈”。

早晚功课本是道教教内日常必做的功课,但在灵应宫,因为做功课没有收入,许多道士根本不来参加。有内部人士透露,灵应宫有一名道士在年就注册了所谓研究和推广道教文化的山东道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他长期以各种理由请假,缺席正常宗教活动,将主要精力用在经营公司方面。

今年6月底,由山东省民宗委、泰安市委统战部成立的联合调查组进驻灵应宫,上述现象才得以纠正。目前,“妙易仙”“符佑堂”等网店商品已全部下架;山东道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也于6月20日更换了法定代表人。

道士“下山”要小心!

电影《道士下山》讲述了一名躲避饥荒的小道士离开道观,怀揣赤子心踏入红尘后,终感叹“不择手段非豪杰,不改初衷真英雄”。而如今,道士“下山”,不一定是行侠仗义、传播教义,而是“瞄准”钱财,能赚就赚。

灵应宫的“道教商业化”现象并非一日之寒。这些年商业机构借之敛财、道长带着道士“组团赚外快”的行径令人咋舌。年3月14日,记者在灵应宫看到,正门和大殿门上都悬挂着“道祖圣诞圆光总坛祈福法会”字样的大红横幅,祭坛前摆放有功德箱供信徒捐功德。

年3月14日,“灵门圆光文化发展中心”在泰山灵应宫举行“圆光总坛祈福法会”,大殿门上悬挂着大红横幅。法会宣称由“大圆光”总坛坛主传授“大圆光秘法”,费用是每人多元。

活动中,一名自称“灵门圆光文化发展中心”工作人员的组织者说,此次法会共举办3天,传授“大圆光秘法”,费用是每人多元,已有近百名信徒参加。

“坛主潜心研究道教、全真派等各派道法及预测数术,修炼20多年,身怀各门绝技,擅长龙虎山天师府符箓、茅山密法,大圆光法术、奇门遁甲、杨公风水等。”这位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一家公司,因灵应宫是道教重地,参加者更易相信。

“大圆光”在灵应宫举办了3天法会,十几个道士忙活了好几天,累计数百人参加活动,但公司付给灵应宫的钱并未在账目上显示,去向成谜。泰安市委统战部相关负责人回应,“大圆光”是未经宗教管理部门审批的非法宗教,灵应宫为这些人员提供宗教活动场所,违反了相关条例。

面对质疑,时任灵应宫管委会主任向记者承认,其为“大圆光”总坛开设了法会,并在灵应宫为“大圆光”题字“圆光总坛”,但他始终不肯透露收受了多少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宗教人员不可以到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之外的地方从事宗教活动。该道长却于年4月,带领灵应宫的部分道士到山东一文化园做法事,而这个地方没有经宗教部门批准的宗教活动场所证。

灵应宫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灵应宫许多法事项目不入账、少入账,漏洞不小。不仅大账不公开,还外设了多个小账户,随意支配资金,导致收入支出对不上。宫内的功德箱收入本应规范管理,由两名人员同时监管,实际上,一人就可随便开关,钱款去向不明。灵应宫每年多次进行道场活动,一些活动收入也未入账。

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宗教场所应实行财务公开,泰安市宗教管理部门也几次要求灵应宫进行财务公开,但当时的灵应宫管委会始终不予执行。

“道教商业化”链条非斩不可

记者了解到,原灵应宫管委会于今年7月10日正式被解散,由泰安市委统战部任命的临时管委会进驻灵应宫管理。

据内部人士透露,临时管委会接管灵应宫后着手重新建章立制,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各项管理较之前明显规范。

灵应宫所存在的“道教商业化”问题并非个别现象。“道教商业化”不仅冲击宗教健康传承发展,损害宗教场所形象,也会滋生腐败、败坏社会风气。

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楼宇烈建议,从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切断商业资本入侵道教场所的途径,对已进入的其他资本予以合理清退;加强宗教信息数据库建设,方便公众辨别真伪;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明确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制定对违反教规行为的惩戒措施。

“对违反教义的过度商业化行为、不当牟利行为,应予以坚决取缔。”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马广海认为,可通过他律手段杜绝宗教资源的过度开发和违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强宗教领域的自律教育,在宗教领域深化教风建设,完善教规制度,引导教职人员遵规守戒,不断提升教职人员自身的宗教修养与素质。

来源:《半月谈内部版》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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