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虎山景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球疫情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多点聚集性频发,省内多个地区发生输入病例及关联病例,涉疫地区疫情输入景区风险不断增加,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有效阻止疫情在景区发生,保障广大居民健康安全,经景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景区居民“非必要不离开鹰潭市”,不前往境外、省外、国内中高风险及其关联地区,确需离鹰的须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组(社区)、单位报备并按要求落实好管控措施。
二、各类公共场所(机关办事大厅、宾馆、酒店、超市、农贸市场、上清城门火车站、汽车站、景区景点、学校、卫生院、药店等)以及各村组(社区)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未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经营单位,一律实行停业整改。
三、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和体温异常者或红黄码人员,立即引导至临时留观室,并第一时间向村组(社区)报告,实行分类处置。
四、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的原则,景区乔迁、婚嫁等宴席活动一律缓办。
五、景区范围内的麻将馆、棋牌室等室内封闭场所暂停开放。
六、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大型演出、庆典、展览展销、体育赛事等聚集性活动一律缓办。
七、请广大居民继续增强防疫意识,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欢迎广大居民积极向属地举报不主动报备、不第一时间核酸检测、不落实健康监测以及其他违反景区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龙虎山景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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