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李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某某,违反群众纪律,侵害村集体利益,经景区纪委委务会研究并报景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某某、曾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希望李某某、曾某某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决定,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台上,工作人员声音洪亮,字字铿锵,台下,违纪当事人红脸出汗,如若针毡,后悔不已。
日前,在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龙虎山镇干部职工大会上,景区纪委现场宣布对李某某、曾某某等2人处分决定。
“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警示教育大会,现场聆听处分内容,再对照自己检查,举一反三,确实振聋发聩,令人深省”。在场党员干部纷纷表示。
今年以来,龙虎山景区纪委打破常规,采取创新工作方法,将案件通报搬到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大会现场,充分运用身边“活教材”,牢牢把握“身边人”“身边事”靶向开展警示教育,深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做深做足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龙虎山景区纪委姚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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